刘阳艺术论(书法部分):书法,造型艺术 - 艺术圈 - ARTMEI艺术网

刘阳艺术论(书法部分):书法,造型艺术

书法——造型艺术

——观日本书法的启示

刘阳

 

书法是不是造型艺术?

造型艺术顾名思义是塑造形象的艺术,书法是间接的(除象形文字外)文字造型艺术。它塑造的意之型与境之型如何理解呢?绘画追求形象、结构与色彩(形象中包括色彩形象)、构成,而书法是文字达意表情的艺术方法,故它不是直接通过字体的形象外化,而完成其造型艺术的功能的。然而现代书法有一些只强调一个“造”(不一定符合视觉艺术规律)、与一个“形”字,过度追求形象感(主要是文字的象形)与涂抹氛围效果,其实这并不太可取,因为文字的描述、表意功能是形象所不能及的。

纵观文字的发展历史,可以看出文字产生于象形(甲骨、大小篆),最终落实于抽象的音意(隶书、章草、楷书、行草)。

网络时代的汉字,表述概念与达意的功能,日渐被抽象符号化。音韵到底算不算书法艺术的范围之内?书法艺术的目的应由两方面组成:实用和欣赏,而这两方面又是相互关联的。在这一点上讲,日本书法经过吸收中国文字(主要是依据行草书而创制日本的假名)又融汇西方文化的精华而产生了独特的文字艺术,融入书写的节奏与韵律是可取的。

日本书法的象形性在于——整体的形象感,而中国的书法则是在每个字上做功夫。画西画强调整体效果(大感觉),而中国画与书法则过多强调每一个字与每一笔的笔墨情趣与效果,故易“花”、“散”,而且就色彩构成上讲,中国书画过多的强调“墨色”的运用,虽分“五彩”,可也只是强调每一色层(色阶)的个性作用,而少整体注意调子关系,所以作品表面易“结”易“板”与零乱。追求装饰效果不是表面的形体与构成的分立,而应当是在“综合”与“浸透”的关系中来提炼与概括。

从造型艺术的角度讲,书法的字体结构与作品的整体结构应相映成体。

你会写字吗?往往难以得出结论。因为字体结构与整体结构可以于一定规范上,产生千变万化,而且加之欣赏者的角度、偏好与作品的差异,并不是简单的所谓“好”与“坏”之分,而是不断创新的价值与对艺术的贡献。

在中国历代提倡写漂亮、有个性的好字(出现了无数书法大家),可并没有出现专门研究书法的机构(如汉代有“乐府”之类,为什么没有“书府”呢?而宋代又有美术画院的设立)?可又有历代的对书法的品评的标准,这就奇怪了。而到如今,书法艺术面临拐点,人们在开始总结了:一是书法的历史性作用对未来书法走向的影响;二是书法的实用性与艺术性的比重对书法价值的作用;三是书法的视觉化纯艺术性的提升。此前书法是实用为主,未来则会更多的向纯艺术(因为书写工具与人的概念的改变)过渡,故其表意与象形性会减小而抽象性会加强。

如何理解书法的造型艺术性?它不同于文字初创期史前的单纯“象形”,也不同于肖形印之外化性,它是包含音、形、意,是传递、表达综合形象与概念的媒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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